广州金融仲裁院在第14届金交会发布《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争议解决的十条举措》
发布时间:2025-06-28 10:02:32.0
6月26日至28日,第14届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金交会”)在广州琶洲·中国进出口交易会展馆举行,本届金交会主题为“金融聚力扩内需驱动产业新格局”,广州仲裁委员会(简称广仲)以广州金融仲裁院名义连续第14年应邀参展,并在金交会上发布《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争议解决的十条举措》。
6月27日上午,中国银行业协会原首席法律顾问、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广州仲裁委员会金融投资专业委员会首席专家卜祥瑞在金交会现场以“数智仲裁助力金融产业健康发展”为主题演讲,并重点介绍了《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争议解决的十条举措》以及广仲在金融仲裁领域的创新实践。
金融仲裁助力专业高效解决金融领域争议
近年来,随着我国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金融交易规模不断扩大,金融纠纷也随之日益增多。在全国仲裁案件中,金融案件的占比已超过50%,且继续呈现逐年上升态势,这充分显示仲裁对金融领域争议解决的重要作用以及广阔适用空间。2011年,广仲在全国率先成立了广州金融仲裁院这一专业仲裁平台,并在金融仲裁这条赛道上持续深耕。广州金融仲裁院现有近1200名精通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保险等金融领域专家仲裁员,不乏数字金融、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等新业态专家,并组建有金融投资专业委员会,常态化开展金融行业前沿理论研究,定期举办专题讲座,发挥仲裁“专家断案”优势,在尊重行业特点与市场规律的基础上专业高效化解金融纠纷。2024年,广仲共受理金融纠纷案件8411宗,争议金额合计约256亿元,居全国前列;广仲服务的银行、证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已超过400家,覆盖了6家国有大型银行和83%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为金融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仲裁支持。
“服务为本”快捷便利化解纠纷
广仲一直践行服务型金融仲裁理念。此次创新推出《服务粤港澳大湾区金融争议解决的十条举措》,广仲抓住“南沙金融30条”政策机遇,以“服务为本”贯穿金融争议解决全周期,十项举措始终聚焦“服务”二字,立足用户需求、坚持用户导向,形成有力“组合拳”,促进快速、高效、低成本化解金融纠纷,护航粤港澳大湾区金融高水平开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重点关注金融纠纷解决在快捷性、专业性和前沿性等方面的特别需求,为金融纠纷当事人提供“案前、案中、案后”全周期仲裁服务。加强仲裁与司法协作,为当事人申请保全、调查取证及裁决执行提供指引及协助,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对金融纠纷当事人而言,降低解纷成本,提高解纷效率,“又快又好又经济”是其最核心的诉求。2025年1月1日起,广仲已正式成为依法设立、面向市场提供仲裁服务的非营利法人。完成机构改革后,广仲迅速制定发布金融案件特别收费标准,实行封顶收费制,争议金额超1亿元处理费封顶、超30亿元受理费不再增加,符合条件案件可减半或免收处理费。同时推行批量智审模式,案件平均办结时间缩短30天,有效降低成本、提升效率。
“分类化解”精准提供解决方案
广仲积极探索构建仲裁前端化解体系,引入人工智能辅助功能,实现了“智能评估+分类化解”的创新模式。通过智能评估系统,我们能够对金融纠纷进行快速、准确的分析和分类,为当事人精准适配最适合的解纷方式。
“对于一些简单的、适合调解的纠纷,我们与广州金融调解委员会等专业调解机构紧密合作,深化‘调解+仲裁确认’的机制。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后,可向广仲申请仲裁确认,赋予调解协议更强的法律效力。”卜祥瑞介绍,2025年4月,一宗涉及两家企业的借款纠纷,经广州金调委调解后,向广仲申请仲裁确认,仅用6天就实现纠纷化解,实现金融纠纷“靶向诊疗”。此外,对仲裁不同阶段达成调解并进行仲裁确认的,广仲将退回10%至50%的仲裁费,实实在在为当事人降低解纷成本,有效降低纠纷成案率。卜祥瑞表示,这一举措犹如一颗定心丸,鼓励当事人积极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纠纷,既节省了时间和精力,又减少了经济损失,实现了多方共赢。
“全程跟进”提供周全服务指引
卜祥瑞在会上强调,在跨境金融纠纷解决方面,广仲充分发挥作为粤港澳大湾区核心仲裁机构的优势,全流程全方位对接跟进,为涉外案件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指引和服务,争做“售后服务”最好的仲裁机构。依托与法院共建的裁审对接平台,完善仲裁案件线上财产保全、执行网上立案、申请开具调查令和司法审查调取电子卷宗机制,加大金融债权保护力度。
在跨境金融纠纷中,为涉外案件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授权委托手续的办理提供指引,并结合案件实际灵活认定域外形成证据,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卜祥瑞在会中举例道,在一起涉及中国内地、香港地区和新加坡多方当事人的跨境金融纠纷中,当事人选择了“3+3”的庭审模式,即由一名内地仲裁员、一名香港仲裁员和一名新加坡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分别适用部分内地、香港和新加坡的庭审程序规则。
广仲积极运用“四个共享”仲裁协作机制和“3+N”庭审模式,满足粤港澳大湾区不同地域、不同法域当事人的需求,为当事人提供本土化、在地化便利服务,最大程度提升当事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行业保育”护航新业态规范发展
卜祥瑞强调,广仲主动将仲裁服务深度融入金融行业发展的各个环节,为金融主体提供全方位的定制化服务。在深入调研基础上,从法律风险防范、合规建设指导、标准合同拟定、争议解决条款设置和典型案例发布、行业惯例演进规则制定等方面,降低金融交易成本与法律风险,筑牢金融风险“防火墙”。尤其是着力护航新兴金融产业高质量发展,如结合数据产业特点与需求,制定专门的数据纠纷仲裁规则,明确可仲裁数据纠纷范围,优化电子送达、电子数据审查等程序事项,引导支持金融机构选择仲裁方式化解涉数据纠纷。持续发布具有典型性和前沿性的金融仲裁案例,规范金融市场主体投融资行为,同等保护金融机构、金融投资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条举措”从优化服务到科技赋能,从降低成本到汇聚专家力量,从风险防范到多元解纷,从裁审联动到案例指引,从规则创新到数据治理,每一项举措都精准发力,力求全方位提升金融仲裁服务水平,为金融产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这些举措的实施,将进一步增强大湾区金融市场的稳定性与活力,助力金融聚力扩内需、驱动产业新格局,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让金融仲裁在大湾区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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